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國際法專題討論一
SEMINAR ON INTERNATIONAL LAW(Ⅰ) 
開課學期
98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姜皇池 
課號
LAW5392 
課程識別碼
A21 U267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1402 
備註
與研究所合開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3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傳統上國際法教學採用教科書本模式 (text-book) ,由講授者根據特定或參考數本國際法教材,將重點進行陳述,具有闡明與強化記憶之功能,此一模式與其他各法學科目所通行教學模式相通,學生最易適應。然此一模式在針對國際法特定案例運用時,往往失之生疏,不知特定案例所將利用之資料何處尋求,以及所涉及議題如何處理。
國際法的發展確係基於眾多「國際法案例」之累積,需輔以大量英文資料,本課程在簡述國際法總論各該章節國際法概念後,選擇經典英文案例,由老師講述、或以分組報告形式簡述其背景、事實摘要、兩方論點、法院判決等;同時,為培養同學思辨能力,在各該章節,選擇與該章國際法法理有關之我國案例,闡述該案件之背景事實,輔以參考資料,鼓勵同學尋找對台灣最有利之國際法論述。
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設計作業由同學報告、鼓勵同學分組討論導入解決台灣的國際法問題,應有助於釐清同學概念、激發同學對國際法的興趣,鼓勵同學進一步閱讀延伸資料。

 
課程要求
修課學生須就各國國家實踐、臺灣所涉案例進行資料蒐集、報告和討論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7  國際法與台灣 
第2週
9/24  國際法法源經典案例
如:1949年《庇護權案》(Asylum Case)..... 
第3週
10/01  台灣簽署之國際條約:以WTO、WCPFC、IATTC 為例 
第4週
10/08  條約保留之效力
 
第5週
10/15  台灣簽署條約之保留、廢止之效力
 
第6週
10/22  習慣國際法在台灣內國法的地位 
第7週
10/29  習慣國際法在台灣內國法的地位
 
第8週
11/05  我國條約簽署程序:以我國簽署之國際多邊條約為例
 
第9週
11/12 
條約在我內國法律位階
 
第10週
11/19  承認法理:以聯合王國、哥斯大黎加間《蒂諾寇仲裁案》為例
 
第11週
11/26  美國法院有關台灣承認之案件

 
第12週
12/03  日本光華寮案中有關承認之問題 
第13週
12/10  管轄權經典案例: 如美法間《交換號案》、聯合王國、比利時間之《比利時國會號案》等等 
第14週
12/17  我國管轄權問題:討論《福明輪》、《春日輪》 
第15週
12/24  我國管轄權問題:討論《福明輪》、《春日輪》 
第16週
12/31  管轄權豁免之經典案例 
第17週
1/07  我國管轄權豁免相關問題